
编号:
租赁意向书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北京宏成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意向购买北京市区域内房产并委托乙方办理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意向书,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甲方同意以上述价格租赁此房产。
第三条:本意向书签订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租赁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第四条:本意向书签订后 日内,乙方协助租赁双方签订签署正式的《写字楼公寓租赁合同》时,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内容的认定。
第五条:本意向书签订 日内,如因乙方原因没有促成租赁双方达成《写字楼公寓租赁合同》的,该意向金在 日内退还甲方(不计利息);如因甲方原因以上述价格拒绝交易的,该意向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中介代理公司(含个人)就上述房产进行私下交易,否则应按照上述房屋租赁价格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北京宏成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经 办 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建外SOHO写字楼A座501室
客服电话:010-58691122
年 月 日 于北京签订 ,, |
